引言
法者天下之公器,惟善持法者,亲疏如一,无所不行,则人莫敢有所持而犯之也。
----《资治通鉴》
中国人一向把“打官司”视为畏途,唯恐避之不及。这纵然和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体制有关。然若以建筑而论,和打官司的场所----衙门,也不无关系。何也?概中国的封建衙门,屋宇威严,戒备森严。虽可击鼓鸣冤,但三声杀威棒响起,威武之声不绝,再令原被告跪于堂下,不能抬头,使人不寒而栗,则任凭有理,也胆怯了三分。因此,若情非得已,谁愿意打官司呢?
新中国成立之后,虽然衙门已不复存在,但“衙门式建筑”,相信大家并不陌生。今天的法院,也早已不是旧时的衙门,但“屋宇威严,戒备森严”者,似乎并无二致,更有甚者,高台阔宇,巍然耸立,令人望而却步,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。
夙愿
作为建筑师,虽然人微言轻,然而因“社会责任”使然,总希望以建筑的方式改变点什么。设计一个“非衙门式法庭”,一直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夙愿。于是,但凡涉及到法院、法庭等建筑,构思之初,总以“非衙门式建筑”开始,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不免总以“衙门式建筑告终”,如此过了二十余年。虽如此,但仍然“不忘初心”,等待机会。
机会
常言道:“机会是为有准备的人提供的”,此言不虚。若干年前,曾经设计了一个县级法院,虽然也未能逃出“以非衙门式建筑开始,以衙门式建筑告终”的宿命,但遇到了一个能理解建筑,且也想改变“衙门式法院”的甲方院长。虽然迫于“众所周知的原因”,结果不尽人意,却以此结缘。几年之后,时过境迁,彼院长调到另一地方做院长,恰下辖一乡镇法庭要改造,于是又找到了我。因为只是一小小的乡镇法庭,关注者寡,院长完全可以决断,遂一拍即合,机会来了。
难题
话虽如此,但并不是没有问题。法庭位于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,放之全国,这实在是一个极不起眼的普通小镇。但因为一来此镇产盐,二来上世纪50年代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演员杨丽坤,故而在云南也算是“历史文化小镇”。说起杨丽坤,现在的人们已知之甚少,但她主演的《五朵金花》和《阿诗玛》,确也在中国电影史上占有一席之地。问题在于,由于甲方院子的开明,虽然然做一个“非衙门式的法庭”应该没有阻碍,但是不是会要求做一个“符合历史文化传统风貌”的法庭呢?虽然这是一个担心,但也是不得不认真思考而且实际面临的一个难题。
挑战
更具体来讲,拟建法庭位于磨黑镇老城区一个小路围合之后形似小岛的基地。基地面积仅830平米、且有约3米的高差,总建筑面积750平米。建筑功能包括法庭、调解室、陈列馆、办公室、法律服务站、车库、职工宿舍、厨房、餐厅、门房、公厕等。可谓“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”。要在如此紧张的用地及面积下安排如此之多的功能也绝非易事,何况要做一个“小而美的另类法庭”呢。可见,虽然是机会,却也是挑战。
认识
要做好一个乡镇法庭,首先要对“乡镇法庭”有一个基本的认识。我国基层的乡镇法庭虽然小,但它的功能却比法院的“专门法庭”有更多的外延。在我国,乡镇法庭不仅仅是一个“打官司”的地方,更是一个宣传民主与法制、调解纠纷、维护公民权益的场所。
设计
基于这样的认识,笔者并没有把法庭置于正对大门的位置作“威严状”,而是偏于一侧。并且,在用地极为紧张的条件下,仍然留出了一个“小广场”。其一、与庭院一起构成“一虚一实,虚实相生”的平面关系和空间机理,以融入小镇环境;其二、有利于人员疏散;其三,法庭的面积实在太小,加上审判席仅60平米。如此之小的法庭,平时使用自然没有问题,但乡镇法庭的使用往往有很多不确定性,难免会有人太多而容纳不下的情况。这个时候,与法庭相连的小广场就成了法庭的外延空间,扩大了法庭的旁听席。当人多时,把推拉门完全敞开,一部分人可以在法庭外的小广场上旁听,相当于于扩大了法庭的空间,使法庭的使用功能有更多的灵活性和可能性。其四、平时法庭的推拉门关闭时,则形成了一个面对“小广场”的“大屏幕”,或贴宣传画,或召集居民看“小电影”,可以做法制宣传之用。
与法庭相邻的是调解室。“调解”,是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大特色,而且行之有效。由于“调解”的作用,可以使许多“鸡毛蒜皮”的“官司”不用“对簿公堂”也能得到有效的解决,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因此,调解室的设计,尤其是乡镇法庭的调解室,不可等闲视之。为此,笔者为调解室设计了一个“水院”,在调解室面向水面的墙上开了大面积的落地窗。宁静的水面能起到“平心静气”的作用,对平复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心情,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是有益的。在材质方面,法庭运用清水混凝土,有“朴实而坚实”的意味。而调解室则用原木装饰,使之“温暖而敦厚”。审判席位于旁听席与调解室之间,运用玻璃设计成“虚体”,既是建筑通风采光的功能需求,又给甲方一个“透明执法”的冠冕堂皇的说辞。同时,在建筑形式上起到了两种对比材料的过度,结合坡屋顶的造型,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。
办公区比邻法庭,方便联系。生活区与办公区则有“一院之隔”,形成相对独立的部分。而这个“生活性庭院”,不仅在空间上形成“虚实相生”的内在机理,隔离了办公区和生活区,也为长期在此工作、生活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个在工作之余,可以品茗聊天,观花赏景,甚至澄怀静思的空间场所,体现了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人文关怀。在生活区的后面,也设置了一方小院,不仅是生活区的“后院”,可以让在此生活的人们工作之余种点“葱姜韭蒜”以“劳其筋骨”,让相对枯燥的小镇生活有些乐趣。而且,在后院开了一个“后门”,既有利于疏散,又使得法庭办公区与生活区有各自独立的出入口,互不干扰。在建筑形式方面,办公区与生活区都采用了“民居化”的设计手法。在餐厅部分使用了一些原木装饰,一则与调解室和门房形成呼应 ,二则使生活区有些“温暖的气氛”。
陈列馆是进行法制宣传的主要阵地,置于基地入口的正对面。虽然很小,但还是在建筑形式和空间作了一些突破,意图使一个相对“严肃”的建筑多一些趣味,多一份轻松。建筑材料运用了清水混凝土,和法庭形成呼应,也免去了不必要的“装修”。建筑内部空间上下贯通,并设置了高侧窗,以利于展览。门房和公厕位于法庭对面,和陈列馆一起把小广场围合成一个“积极空间”。门房的设计也采用了“民居化”的手法,用原木装饰,与餐厅形成“首尾呼应”,从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。
在本项目中,如果算上小广场,一共有5个“院子”。这5个院子,大小不同,功能各异。虽然都很小,但在空间上“虚实相生”,形成建筑的“气”和“眼”,不仅使外部空间灵动而丰富,而且赋予了室外空间更多“积极空间”的意义。既然是“院子”,就要围之以墙,但如果以实墙围之,则势必使原本就狭小的空间更加狭小,因此,所有的围墙都采用了镂空围墙。漏空围墙的运用,不仅可以有效化解狭小空间的封闭感,而且可以有效改善小院的通风,有利于植物生长。
回望
项目落成使用之后,与常见的法庭相比,自然显得有些“另类”。且因施工水平有限等原因,许多细节并未到达设计要求,但仍然不失为一个“小而美”的、体现“公民性”的法庭。这样的设计,既是笔者对建筑的“公民性”及“建筑品味”的积极追求,也是经过逻辑分析的、“合情合理”的结果,绝非“为了另类而另类”。正因如此,项目建成后,得到了业主及各方面广泛的赞誉,成了当地的“地标”。用院长的话来说,可谓“好评如潮”。如此,亦可谓“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”了。
项目图纸
▲ 平面图
▲ 庭院分析图
▲ 设计草图
▲ 建筑体型生成逻辑分析
▲ 模型鸟瞰
▲ 建筑模型
▲ 灵活多变的使用方式
▲ 改造前后图底关系对比
项目信息
项目名称:磨黑法庭及配套
建设地点: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新民街
项目规模:基地面积:830平米;总建筑面积:750平米;层数:1-2层
建设单位:宁洱县人民法院
建筑设计:致大建筑工作室/正东设计
景观设计:致大建筑工作室/正东设计
主持建筑师:饶红
主创人员:饶红、李仕鹏、魏玲、赵云杰
撰文:饶红
联系邮箱:ynrh@qq.com
摄影师:饶红、刘洋、刘彦成
设计时间:2014年10月
竣工时间:2018年1月
我就想问,附近来着串门的多不?
个人感觉单纯的作为调解室是适宜的,作为法庭来说,形式与气氛有点不搭配。
很喜欢,完全打破以往对法院的既有印象。氛围营造也很好,使用功能也很灵活。
应该多一些这样的尝试,建筑本身应是包容的。
『用院长的话来说,可谓“好评如潮”。』这句话最有分量!这就是个好设计!建筑师在实现自己设计初衷的同时也得到了业主的认可。
喜欢这个app的文案,解说非常走心。
云南对建筑类型包容性很大 难怪那么多设计师爱往那跑
楼下 生活与想象可以是别墅可以是民宿 但绝不应该是法庭。
喜欢入口的小广场设计,生活与想象。